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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标签上因为有这几个字,被罚5000元

发布时间:2025-6-5 15:56:33 来源:《农药市场信息》传媒 作者:农民兄弟

河北省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日前查处一起经营销售包装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。

某日用百货店销售的、标称农药登记证号“WP20090130”、“山东**化工有限公司”“2024/7/16”生产的杀虫气雾剂,包装上印有“速效持久”字样,违反了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五项“标签中不得含有虚假、误导使用者的内容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虚假、误导使用者的内容:(五)含有保证高产、增产、铲除、根除等断言或者保证,含有速效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;”和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“农药经营者不得加工、分装农药,不得在农药中添加任何物质,不得采购、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,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,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农药。”之规定。经查,当事人共销售该杀虫气雾剂1瓶,销售价为10元。

依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,参照《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》,高碑店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,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:1.罚款5000元;2.没收违法所得10元。



编辑人员:马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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